关于选拔2019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公派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韩薇发布时间:2019-02-18浏览次数:1627


        上海外国语大学自2007年开始孔子学院的建设工作,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委托,目前已与欧、美、亚、非、拉地区10个国家的高校和机构合作,承办了10所海外孔子学院,分别是: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孔子学院、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孔子学院、秘鲁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匈牙利赛格德大学孔子学院、西班牙马德里孔子学院、摩洛哥哈桑二世大学孔子学院、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立外国语学院孔子学院、加拿大滑铁卢孔子学院、美国纽约巴鲁克国际金融孔子学院,以及希腊亚里士多德大学孔子学院。

为进一步推广汉语教学,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根据我校与国家汉办及外方合作院校的要求,现面向校内教师选拔赴我校承办海外孔子学院任职的公派教师。

一、公派教师应聘者基本要求

1.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我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3. 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语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 符合各孔院教师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报名程序

1. 申请人真实、完整地填写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公派教师申请表》,于2019315前将申请表扫描版、中外文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孔子学院工作处邮箱oci@shisu.edu.cn。如需咨询,可联系孔子学院工作处,电话:021-35372348

2.确定岗位需求及报名人选后,学校有关部门将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学校根据一定程序审核同意后推荐至国家汉办。

3.国家汉办统一组织选拔考试,孔院安排面试,考试合格者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

4.考试、培训合格者,综合国家汉办及学校多方意见,适时派出。

5.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详见附件3)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中方工作人员奖励办法》(上外办〔201617号)文件执行。

  

        为保证选派工作有序进行,请慎重考虑后申报,不得随意放弃。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公派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共建孔子学院2019-2020学年公派教师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pdf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pdf

  


校孔子学院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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